本报讯(记者詹琦 通讯员汪德保) 黄陂村民耿某以食物、金钱利诱方式强奸同村弱智少女致其怀孕。记者昨获悉,黄陂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耿某犯强奸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
今年初,黄陂区村妇黄某发现患有精神病的16岁孙女胡某肚子一天天隆起。到医院检查发现孙女被人强奸,怀孕已3个月。次日,黄某向警方报案,并反映耿某把胡某带出去了2天。
警方根据黄某提供的情况分析,认定耿某有重大作案嫌疑。但耿某闻风外逃。6月6日,耿某潜回家时被警方抓获,并以涉嫌强奸罪依法刑拘。据耿某交代,从去年11月起,他先后多次以食物、金钱等方式利诱胡某随他外出游玩,多次与胡某发生两性关系。经司法鉴定,1996年出生的胡某精神发育迟滞(中度),无性防卫能力。
【法院审理】
被告人耿某明知被害人胡某为精神病人,采取利诱方式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已触犯刑法之规定,构成强奸罪。被告人强奸被害人,致使被害人怀孕,造成严重后果,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庭审时,被告人耿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依法可从轻处罚,依据《刑法》第236条第1款、第67条第3款和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司法部《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“被告人认罪案件”的若干意见(试行)》第9条规定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